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3年4月30日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8樓(第1會議室前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1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3年4月30日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8樓(第1會議室前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1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