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3月11日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2樓(女廁)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3月11日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2樓(女廁)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