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6月8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與文化路口拾獲會員卡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發票3張、拉鍊袋1個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6月8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與文化路口拾獲會員卡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發票3張、拉鍊袋1個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