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7月23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南門街40號拾獲手機1支、手機殼1個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7月23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南門街40號拾獲手機1支、手機殼1個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