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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得物公告
發布日期:
114-02-07
發布單位:
保安警察大隊
民眾於114年2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東華街71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1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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