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2月7日在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小大門口前(文化路一段23號前)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2月7日在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小大門口前(文化路一段23號前)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