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4月3日在新北市板橋區福德街30號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錢包1個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4月3日在新北市板橋區福德街30號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錢包1個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