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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得物公告

  • 發布日期:114-04-07
  • 發布單位:保安警察大隊

民眾於114年4月6日在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政府廣場東側廁所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