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6月11日在新北市蘆洲區疏洪道(2號越堤道旁)拾獲腳踏車1輛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
拾得物公告
民眾於114年6月11日在新北市蘆洲區疏洪道(2號越堤道旁)拾獲腳踏車1輛,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,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認領,逾期即依法處理。 |